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2017至201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评比结果,我校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在此次评选中,我校汤红莲、杨紫燕老师获评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王怡菲、公佳颖老师被评为“全省优秀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该评比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2011年迄今,共举办了三次,我校均获得“先进单位”称号。该奖项是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常抓不懈、规范有序结出的硕果。
多年来,我校一直将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等素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课程建设、教学要求、师生考核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方面,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促使我校的素质教育朝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校语委配合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利用“五四”、端午、推普周等时间结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别开生面的语言文字活动,提升了学生的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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