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和《九江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文件内容,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九江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查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协调。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陈小林
副组长:陈春生、王殿元
成 员:黄强、肖国丰、钟婵娟、华振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考查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实施、成绩评定、成绩公布及复核、违纪处理等工作。招生与就业处负责成绩上报及录取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电子和纸质报名材料的提交。
3.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现场考查前在我校专升本专栏进行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录取全过程,凡有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违背公平原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查时间及地点
考查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11日,考查地点暂定在我校丹枫园校区(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竞知楼,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布考查信息的通知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校园网专升本专栏。
四、考查方式及内容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采取面试的形式实施,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两道面试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备和陈述环节。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其中逻辑思维能力占40%,心理素质能力占30%,语言表达能力占30%,各部分的大致要求如下:
逻辑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思维灵活,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有较好的应变能力,对涉及的案例及问题能进行比较有见地或者有比较新颖的看法和观点,并能提出较专业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心理素质能力:具有诚信、守法、吃苦耐劳、强烈的责任心等品质;在特定的环境下,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对特定的意外事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的解决。
语言表达能力:能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以及解释、叙述事情的能力,并能对提问做出恰当的回应。
五、考查流程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抵达指定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上交手机、验明身份(身份证、士官证或退伍证、服役期间获得奖励或表彰材料原件)。
2.考查开始前,考生按照分组情况进行现场随机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相应考场进行面试考查。测试开始后,未到达指定候考点的考生视为弃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查者,视为自愿放弃考查资格,不予补考。未在指定考场进行面试的考生,考查成绩视为无效,且不予补考。
3.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随机抽题,准备结束就绪后,向考官示意开始陈述,个人考查时间(含准备时间)不超过7分钟。
4.考查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即刻离开面试考查区域所在教学楼。
特别提醒:自进入候考室后,面试考查结束前,考生一律不能离开指定的活动区域,不听从安排者,取消面试考查资格。
六、成绩评定
个人考查结束时,五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并签字确认,分别计算五名评委对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评分、心理素质能力评分和语言表达能力评分的平均值,三项能力平均值得分之和作为该生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考生考查成绩汇总无误后,在我校校园网专升本专栏中予以公布,考生通过个人信息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有无漏加分或加错分情况。成绩复核结束后,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核,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八、监督举报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查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792-8312118。
九、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主动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提交给工作人员。在进入候考室至离开考查区域所在教学楼期间内,若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手机、IPAD、智能手表、无线耳机等通信设备,立刻取消其考查资格,已取得考查成绩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现场抽签的序号是考生参加面试考查的唯一身份代号,进入考场后只能向评委报考号(抽签号),不允许透露包含姓名、父母姓名、毕业院校、居住地、所在单位等个人信息。
3.测试结束后立刻离开考查教室,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4.参与测评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
5.考生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并于面试考查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凡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