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人司[2010]27号文件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2、二级学院按照本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根据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坚持标准,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拟推荐对象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送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管理科。经组织人事部报学校批准后,向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推荐。
联系人:朱俊松,联系电话:8334065
电子邮箱:szk1901@163.com
三、截止时间: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四、其他事项:
1、有关进修学校及指导教师的选取、落实,请进入教育部武汉师资培训交流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并在标有“*”的项目中选取。
2、在填写《推荐表》之前,请申请者事先与相关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党委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