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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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7:45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社科工作者,2019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3个学科申报。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最后提交单位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2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4月6日

请各单位于4月6日下班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老师,电话:8337993

科研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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