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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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8:55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版)》(九院党字〔2021〕44号)和《九江学院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21年版)》(九院党字〔2021〕45号)要求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考核实施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党群行政部门、教辅单位和科研机构。

三、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中旬——2022年1月初

四、考核程序

(一)2021年12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对照《九江学院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21年版)》自评并打出分数,同时提交1000字左右年度工作简况表;党群行政部门、教辅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202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自评完成情况,同时提交1500字左右年度述职汇报材料。

(二)各考核单位考核打分。打分结果送交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考核项目牵头单位汇总并于2021年12月28日前报送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2022年1月5日公示考核初步结果;

(四)报学校党委审批确定考核等次,并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宜

1.考核分值计算的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2021年度的成果,如果是在12月31日以后评审的,该数据可以补充提交,但截止时间为学校党委会审批前。

3.学校党委会审批后获知的考核数据,均计入下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六、有关要求

1.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考核单位应充分运用日常考核和督查的成果,突出考核重点,改进考核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联系人:於金华 电话:8313991 18720242148

特此通知

附件:

1.九江学院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牵头单位名单

2.九江学院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九江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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